曹操用人唯才,打破世族门第观念,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精于兵法,著《孙子略解》、《兵书接要》《孟德新书》等书。

善诗歌,《蒿里行》、《观沧海》、《龟虽寿》等抒发自己的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他在上的功绩亦是不凡的。曹操统一北方的积极作用。

东汉王朝后期,由于黑暗,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民无法生活,终于爆发了轰轰烈烈的黄巾大起义。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农民起义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继之而来的是东汉王朝的解体和军阀混战。

在混战中,不仅董卓、李傕等凉州军阀到处人民、抢劫财物,就是打着勤王旗号的东方将领也“纵兵钞掠”。因而普遍出现了“民人相食,州里萧条”的荒凉景象。但相对的说,各军阀之间,毕竟还是有所差别的。

拿曹操来说,他虽然过农民起义和滥杀过无辜人民,但从他在、军事、经济各方面的表现来看,他比被他消灭的那些军阀还是胜过一筹。比如他推行屯田,兴修水利,实行盐铁官卖制度,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经济的整顿起了积极作用。

曹操一开始走上仕途就试图用比较严格的法律改变当时权豪横行的情况。但由于祸害根子在中央,曹无法施展自己的意图。到他自己掌握政权以后,才得全面推行抑制豪强的法治政策。他说:“夫刑,百姓之命也”;“拨乱之政,以刑为先”。他起用王修、司马芝、杨沛、吕虔、满宠、贾逵等地方官吏,抑制不法豪强。

如果把袁绍和曹操在冀州先后推行的治术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两种不同的情况:“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宽,故不摄”。在袁绍的宽纵政策下,“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这样,自然不能使“百姓亲附,甲兵强盛”。所以袁绍虽地较大、兵较多、粮较足,终为曹所败。

曹得冀州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因而收到了能使“百姓喜悦”的效果。司马光说曹“化乱为治”,并非无据。而且曹用人不重虚誉,他选用官员要“明达法理”,能行法治。曹还提倡廉洁,他用崔琰、毛玠掌管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

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社会风气有所好转。

总的来看,黄河流域在曹操统治下,有一定程度的清明,经济逐步恢复,阶级压迫稍有减轻,社会风气有所好转。曹操在汉朝的名义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积极作用。

在选拔人才方面:汉时期选拔官吏,被选用人既要有仁义孝悌等方面封建道德品质,也要有高贵的家世出身。曹操为维护和发展势力,让更多的人为自己的事业服务,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强调“唯才是举”。

只要有才能,即使缺少封建道德品质、出身下层的人,他也注意提拔。210年到217年,他先后下了三次“求贤令”,选拔和任用一些有才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