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朝著名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学成之后,入秦为官,丞相吕不韦以为郎官,劝说秦王嬴政灭诸侯、成帝业,任为长史。秦王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以为客卿,在秦灭六国事业中发挥重大作用。

秦王政十年(前237年),进上《谏逐客书》,阻止驱逐六国客卿,迁为廷尉。秦统一天下后,联合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礼仪制度,拜为丞相。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度,坚持郡县制;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诸子学说,禁止私学,以加强思想统治。

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的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后,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迫令公子扶苏,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父子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师于荀子

战国末年,李斯生于上蔡县(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

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李斯认为人无所谓能干不能干,聪明才智本来就差不多,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

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决定到秦国去。

统一文字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字”的建议,命令这个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为统一书体。统一后的中国急需一种统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

而关于小篆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准字样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称也是为了尊崇大篆而卑称其“小”的。紧接着,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

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个叫程邈的小官吏创造的一种书体,打破了篆书曲屈回环的形体结构,形成新的书体——隶书。从此,隶书便作为官方正式书体,始于秦,盛于汉,直到魏晋楷书流行才渐被取而代之。但作为书法艺术,篆书、隶书因其独具一格,深受后人喜爱。中国书法四大书体真、草、隶、篆,隶、篆占其半壁江山,这全是李斯的功劳。

文学作品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

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还有碑铭。秦始皇先后曾五次巡行天下郡县,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记功,计有《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东观刻石》《碣石刻石》《会稽刻石》等七通。

书法作品

李斯的文学和文字的造诣令后人追捧。他的文章论证严密、气势贯通,洋洋洒洒,如江河奔流,鲁迅曾经大力称赞李斯,被称为书法笔祖。

李斯和赵高、胡毋敬等人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范本,供大家临摹。

李斯书写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等。

人物评价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为指导的。

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